海 关 总 署 关 税 征 管 司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文件
中再协办字[2003]48号
关于举办首届进口废金属企业规范申报培训班的通知
各废金属进口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了规范再生金属行业的进口秩序和企业进口申报方式,促进我国再生金属行业的健康发展,经海关总署关税司、海关总署广州商品价格信息办公室、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及从事有色金属拆解与加工的企业代表多次研究讨论,海关总署对现行进口废金属的分类办法和报关要求做了适当调整,并以2003年第61号公告对外发布。为使相关单位了解和掌握如何向海关申报,并尽快规范报关,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联合举办首届进口废旧金属规范申报培训班。海关总署有关领导和专家将到会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会议人员:
从事废金属进口的企业和代理报关单位。(进口废铝、废铜数量前100位)
二、 培训时间、地点与费用:
时间:2003年12月22日报到,23–24日培训;
地点:杭州市喜德宝大酒店(环城北路十一号)
费用:18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餐费、两天住宿费)
三、 培训内容:
1、 海关介绍海关审价管理办法;
2、 海关介绍进口废金属的分类标准、申报办法及要求;
3、 协会介绍实施便捷审价的推荐标准;
4、 协会介绍再生金属行业自律条约;
5、 海关调查局对进口废五金企业调查的情况交流和案例分析;
四、培训日程安排:
12月22日13:00-18:00报到;
12月23日全天培训
12月24日全天讨论
五、会务联系办法:
阮海峰:010-82086504-18 13910123946
李 静:010-62364676 13910621159
传 真:010-62032895
E-mail: ruanhf1203@hotmail.com
zsjsfh@resource.com.cn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
2003年12月9日 2003年12月9日
首届进口废金属企业规范申报培训班报名回执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姓 名 |
职 务 |
手 机 |
传 真 |
住房要求 |
说明:
1. 此表请务必于12月18日之前传真至010-62032895,以便我们为您做出更好的安排。
2. 本次会议住宿标准为两人合住标间,如有特殊要求请事先与会务组联系。010-62364676
汇款方式
户 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
帐 号:0115014210000293
开户行:民生银行北京平安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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